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批南阳市科技功臣选拔工作的通知》(宛人社专技〔2020〕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第五批南阳市科技功臣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参照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南阳市科技功臣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执行。
二、选拔数量
本次南阳市科技功臣分配至我校名额1名,校内各单位符合条件人选均可推荐申报。各单位组织对申报人员初评、公示后推荐1名候选人至人事处。为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时,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退回其材料,空出的指标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宛组通〔2020〕5号)精神,此次推荐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专家人才给予倾斜,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
三、 选拔程序
推荐工作由校内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至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填妥并盖章的《南阳市科技功臣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4.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浅蓝封面胶装)。
(1)近3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与专著。被推荐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专著中发表的重要论文及专著的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2)近3年他人引用的代表性论文与专著。被推荐人提交的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重要论文、专著中密切相关内容部分的复印件。
(3)近3年知识产权证明。被推荐人参加项目的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其中知识产权证明包括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授权书等。
(4)近3年重要获奖证书。
(5)近3年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用户意见书等。
(6)近3年关联项目、产品的纳税证明。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以上佐证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及时退还给申报人员。
5.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2份。
6.人选标签1份。
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粘贴“人选标签”。
(二)电子数据
《南阳市科技功臣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我校所有申报人员要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人社局将取消本人入选资格,并暂停我校下一批次推荐资格。
受理推荐材料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超出时间报送,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本通知和各类表格可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ny.hrss.gov.cn/)“业务直通车-专业技术人才”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刁鹏桦
联系电话:0377-62232523
邮 箱:35613966@qq.com
地 址:人事处404房间
人事处
2020年7月10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批南阳市科技功臣选拔工作的通知